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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党员因公或请假离校外出一律向支部请假,外出时间在三天以上者应经总支批准,返校后应及时销假。 2、对外出地点比较固定,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党员,应转临时组织关系。外出时间在3-6个月的党员则出具党员证明信,让他们参加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活动。 3、对外出地点不固定而外出时间较长的党员,由支委分工联系。外出党员要按时交纳党费,每季度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及工作情况。 4、对出国党员,应上报校党委组织部,根据中央组织部及国家教育部、外交部有关文件精神进行管理。